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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清洁生产先进技术的通知
各市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沈抚示范区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按照国家通知要求,做好清洁生产先进技术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请各单位按照国家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并推荐符合条件的清洁生产技术。各单位推荐技术原则上不超过2项。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对各单位申报技术进行筛选,向国家推荐。
二、请各单位于2022年5月13日前,将附件所列推荐材料一式两份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寄送至省生态环境厅行政审批处或省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处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处,同时将申报表、技术报告、《目录》初稿和证明材料电子件,打包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材料电子件总大小不超过50m,邮件题目格式为“2022 行业 技术名称 申报单位名称”。
三、联系人及优惠大厅的联系方式
(一)省生态环境厅行政审批处 邢杨
电话:13840379696 邮箱:xingyang@163.com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甲
(二)
省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处 韩松
电话:13940450486 邮箱:fzgghzc@163.com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2号
(三)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处 田甜
电话:024-86892792 邮箱:lngxwzyc@163.com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2号
附件:《关于推荐清洁生产先进技术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22〕137号)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