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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沈抚示范区产业发展局,有关节能诊断服务机构: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0﹞107号)和《2020年度首批工业节能诊断服务任务清单》要求,确定由16家节能诊断服务机构为全省302家企业提供工业节能诊断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做好组织协调
请各市工信局充分认识节能诊断工作对推动我省工业能效提升的重要作用,按照辽宁省2020年度工业节能诊断服务任务清单(详见附件1),积极做好接受诊断服务的企业与相关节能诊断服务机构的对接工作。
二、加强指导,突出公益服务
开展节能诊断服务工作不得对企业强制增加服务内容,增加额外负担。企业接受节能诊断服务任务书规定的服务内容后,有后续技术咨询或改造提升等附加需求的,可以与有关机构另行协商开展延伸服务。节能诊断要突出服务性质,重点帮助企业发掘节能潜力,促进企业实施节能改造,实现降本增效。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对违规增加企业负担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保质保量,落实具体要求
各市工信局要组织相应的节能诊断服务机构按照《工业企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要求,为企业提供节能诊断服务,完成企业节能诊断报告,并通过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平台(从绿色制造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gmpsp.org.cn进入)报送结果。对因企业关停等原因无法完成任务的,各市工信局可指导相关机构为其他企业提供服务,确保服务企业数量不少于计划任务量。
四、总结经验,做好工作宣传
各有关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完成企业节能诊断报告后,总结节能诊断服务工作亮点和经验做法、开展节能潜力情况分析,形成工作总结(提纲详见附件2),于10月25日前将工作总结、企业节能诊断报告合集(电子版)及优秀案例(每家机构限推荐一家)报送省工信厅资源处。
电话:024-86892792
邮 箱:lngxwzyc@163.com
附件: 1.辽宁省2020 年度工业节能诊断服务任务清单
2.2020年度节能诊断服务工作总结(提纲)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