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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0-01-06 1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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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内各执法处室:
为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落实,现将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的《辽宁省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辽宁省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办法》的通知
政策法规处
2020年1月6日